
公告日期:2021-01-2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4705 证券简称:联力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13民
初10278号之二,公司全部银行账户于2021年1月22日解封。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解封的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号
交通银行城北支行 322000632018010025969
交通银行城北支行 322000632146300000456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0120030017467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04011420540001667
南京银行惠山支行 04070120000000630
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20710188000175242
农业银行无锡北塘支行 10631601040007983
农业银行无锡北塘支行 10631601040007991
农业银行无锡新北支行 106505050104001101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梁溪支行 019801600003203
三、其他
原告王晶女士变更诉讼请求,原保全金额220万元,变更后保全金额190万元。
公司担保人蔡国祥先生向法院案款账户上支付155万元作为担保财产,其他35万
元由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财产。由于
冻结的应收账款数额不大,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会
公告编号:2021-003
对公司近期资金使用计划有部分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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