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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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工作小组由左道虎、笪敏琦、裴沪杉、伍剑、陈星光、崔琪、薛佳梓、
吴含舒八人组成,其中左道虎为辅导小组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辅导期内,东吴证券按
照辅导计划,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尽
职调查。
辅导人员的工作方式主要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
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交流咨询、辅导授课、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召开尽调问
题沟通会等方式,对固德电材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经营运作、发展战略等方面
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施辅导
计划,针对性地剔除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督促公司
解决辅导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固德电材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结构、三会运作以及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运
营、规范运作情况,避免出现同业竞争、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2、对固德电材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采购及销售情况、收入成本
确认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公司
完善、规范内部控制及会计管理体系,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实施整改。
3、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专题会议,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讨
论并确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实施整改方案,完善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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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与辅导机构共同对固德电材开展辅导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公司财务资料, 与辅导机构共同就固德电材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诊断,并形成解决方案,督
促固德电材落实整改方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与辅导机构共同对固德电材的历史沿革、 公司治理
结构、三会运作以及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
的尽职调查,修订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公司在辅导期间对固德电材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
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固德电材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
理,并强化法律法规学习,督促固德电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
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全面理解。 通过辅导, 固德电材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规范运行等问题有了较深入的认识; 对国内资本市场相关法规有了更深刻的
了解,相关的内控制度也正在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14 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固德电材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中均不是独立董事,
未达到三分之一。本公司已督促固德电材选聘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尽快增补独
立董事人数,确保符合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仍为左道虎、笪敏琦、裴沪杉、伍剑、陈星光、崔琪、薛
佳梓、吴含舒。后续主要内容为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接受辅导的人员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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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固德电材准备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报送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使固德
电材有关人员通过辅导机构组织的法律法规考试。同时,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前期
已经发现的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及整改
工作,确保其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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