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5
证券代码:834715 证券简称:十川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山东十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依据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控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的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章的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 出资人的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或者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 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
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
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
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
(十三)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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