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834720 证券简称:闽瑞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并结合自身经营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信息披露及运营成本,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者已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该次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轮定向发行股票价格(7.20 元/股)和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初始成本的加权平均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的初始加权平均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届时与各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为了防止利用本措施而产生非常规的股票交易,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之后取得的公司股票,以公司其《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集合竞价收盘价格作为股东取得该等股份的初始成本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申请期限: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且同时向公司指定邮箱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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