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4721 证券简称:爱瑞特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64219910X
承诺主体名称 艾和金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5
承诺有效期
个转让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0 个转让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股东按照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0 个转让日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艾和金
公告编号:2020-00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审议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审议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审议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事项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执行、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执行、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实际支付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5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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