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9
证券代码:834727 证券简称:天茂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天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27 天茂新材 2021 年 8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024,449.2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审议《关于选举李文泉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选举李文泉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李文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四)审议《关于选举李聪女士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选举李聪女士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李聪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五)审议《关于选举李冉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选举李冉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李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六)审议《关于选举张敬芝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选举张敬芝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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