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4728 证券简称:中盈安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中盈安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1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08 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京 0108
民初 64062 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北京睿呈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按北京睿呈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睿呈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盈安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5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安图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公司收到的起诉书,原告提出的案件情况及纠纷如下:
原告自 2012 年起同时为被告所承担的两个项目提供三维相关技术服务,两个项目均由被告指定了第三人与原告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其中本案合同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签订。原告认为其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但尚有余款
2,232,000 元未结清。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根据公司收到的起诉书,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
1.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合同余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
2.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245.1 万元(按年息 18%计算,其中项目维护
及售后质保金 12.4 万元自 2018 年 11 月 24 日计算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其余款
项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计算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最终以实际支付日为准);
3.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 年 04 月 0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 0108 民初 64062
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北京睿呈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按北京睿呈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所涉及诉讼案件法院以裁定原告撤诉,未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所涉及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原告撤诉,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京 0108 民初 64062 号《民事裁定书》
北京中盈安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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