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34729 证券简称:朗朗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朗朗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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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
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朗朗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朗朗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朗朗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履行股东会赋予的
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议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八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第十一条 公司监事会可设监事会专职人员,该专职人员负责监事的联络工
作,负责安排监事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以及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签署监事会的决议,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十三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议。监事会根据需要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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