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码:2018-015
证券代码:834731 证券简称:童康健康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政策、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
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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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
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
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原因
依照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政策、通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公告编码:2018-015
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六、备案文件目录
(一)《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童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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