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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7 17:36:11 股吧网页版
邦普刀具: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7

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成都邦普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成都市高新工商局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 99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995,484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合金材料及其制品;金属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销售;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发行股份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该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
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份 持股比 出资额

发起人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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