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4752 证券简称:蓬莱海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原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自2023年7月28日起,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变更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原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严格把控、审查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各种指导并监督。公司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对东吴证券在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期间对公司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吴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公告编号:2023-039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东吴证券签署《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并于2023年7月5日与中泰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中泰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3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上述无异议函。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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