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834752 证券简称:蓬莱海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义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刘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彭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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