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资证投字[2021]第 218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与八马茶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八马茶业”、“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接受八马茶业的委托作
为其辅导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以下简称“贵局”)报送了八马茶业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获得贵局的受理,后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向贵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现将本辅导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辅导期时间区间
本辅导期时间区间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机构:中信证券。
辅导小组成员:许阳、史松祥、张迪、肖骁、林真、骆文杰、王彦钧、刘博瑶,其中许阳为组长。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赵永刚、黄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钟宇、肖铁青、李文茜。
(三)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变更情况
本辅导期内,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内部人事调整,其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加入了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上市申请期间的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并与信永中和签订了服务协议。
(四)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八马茶业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中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八马茶业进行了全面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协助八马茶业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核查了公司是否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3)核查了八马茶业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
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八马茶业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八马茶业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6)督促八马茶业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7)对八马茶业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八马茶业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八马茶业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多人座谈会、电话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解答公司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5)各辅导机构就重要法规和案例进行重点讲解授课。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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