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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清鹤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鹤科技”或“公司”),证券简称:清鹤科技,证券代码:834762。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与清鹤科技于2020年7月9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由国投证券承接清鹤科技的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对清鹤科技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了核查程序,并就其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向2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以进行股权激励,本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9,300,000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价格为1.00元/股。

2025年4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少于10天。公示期间,挂牌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5年5月12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由2025年5月19日延期到2025年5月27日。

2025年5月20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意见及格式要求,公司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于当日披露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二)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监管指引第6号》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挂牌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挂牌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
, 应 当及 时披 露未 完成 的 原因 ,并 宣告 终止 实 施股 权激 励, 自公 告 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5年7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办券商认为清鹤科技本次终止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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