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5:35:46 股吧网页版
清鹤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34762 证券简称:清鹤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现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2277 弄 11 号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德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44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7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5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831,78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叶德建、杨金龙系发行对象,回避表决;股东上海卓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台鹤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叶剑君系叶德建关联方,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448,4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5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协议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核意见对发行方案和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协议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5)股票发行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