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1 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913,044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1,043,482.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67,429.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476,053.7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项目 合计
募集资金总额 121,043,482.80
减: 发行费用 10,567,429.04
募集资金净额 110,476,053.76
加: 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5,113,937.39
减: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15,675,000.00
减: 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9,635,640.49
加: 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165,102,734.69
减: 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165,102,734.69
减: 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11,304.11
减: 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268,046.5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按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深圳文锦渡支行(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辖属)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华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账户(账号∶75497492909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账户(账号∶76797493617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账户(账号 766674932171)。公司与子公司深圳市通之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之泰”)、华创证券、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深圳美之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高实业”)、华创证券、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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