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
核查意见(三)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艾能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3,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540,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064,245.26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上述募集资金
已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3 月 29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7 号、天健验〔2023〕6-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调整概况
根据《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50MW 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屋顶资源建设地址和建设进度变化,拟进一步对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主要将原募投项目子项目海宁三勋家具用品有限公司调整为海宁路宝经编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兴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前后详细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项目名 实 施 实 施 装 机 拟投资金 序 项 目 名 实 施 实 施 装 机 拟投资金
号 称 主体 地点 容 量 额(万元) 号 称 主体 地点 容 量 额(万元)
(MW) (MW)
长 兴 长 兴
浙江利 艾 能 浙 江 利 艾 能
帆家具 聚 光 浙 江 帆 家 具 聚 光 浙 江
1 有限公 伏 科 省 湖 3.76 1203.84 1 有 限 公 伏 科 省 湖 3.76 1203.84
司 技 有 州市 司 技 有 州市
限 公 限 公
司 司
浙江康 德 清 浙 江 康 德 清
泰管业 新 盟 浙 江 泰 管 业 新 盟 浙 江
科技有 新 能 省 湖 科 技 有 新 能 省 湖
2 限公司 源 有 5.00 1294.00 2 源 有 5.00 1294.00
( 二 限 公 州市 限 公 司 限 公 州市
期)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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