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4772 证券简称:中悦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象提供的担保;
3000 万元;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提供的担保; 3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产 10%的担保; 的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的担保。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作出同意 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面反馈意见。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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