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6]63号《关于发布<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的规定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保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吴献成、卞柯烨,对华成保险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华成保险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程序与方法
1) 联系企业确定检查资料;
2) 访谈企业董监高,了解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 获取底稿材料:
①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② 银行日记账
③ 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列表
④ 募集资金相关的记账凭证及支付回单
⑤ 付款涉及的重大合同
⑥ 其他相关材料
4) 编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清单,并对其进行抽查,核
查是否符合《挂牌公司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各项要求。
三、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公司发行数量为50,00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股票发行方案》于2015年12月24日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公司在 2015年 12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1月3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6]第15-00003 号《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50,000,000.00 元。
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报送全部备案材料,于2016年6月2日取得《关于苏州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328号)。注:2017年10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称变更生效,由“苏州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成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年 8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50,000,000.00 元,
存放于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户:
37010188000455556。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至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在第一次定向发行时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落实《股票发行解答(三)》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 8月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批准该制度设立,制度的设立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管理和监督,将严格按照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华成保险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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