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
4 号楼) 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街 2 号 18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投保”)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含 33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515 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含 4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1,169,150.32 万元(2024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2,638.87 万元(2022 年度、2023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个基础期限长度为一个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2.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2月5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合法合规,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9、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号)来确定,并以本期债券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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