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34785 证券简称:云畅游戏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云畅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为促进北京云畅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北京云畅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息披
露,其中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诚履行持续信息
披露的义务。
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主办券商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应当
向所有投资者同时公开披露信息,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
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
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除依法或者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和相关规则需要披露的信
息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或者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应当
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并披露。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应当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
工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
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则披露
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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