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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8:42:40 股吧网页版
城发集塑: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4790 证券简称:城发集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独立行 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非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监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每届为 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在任职时应当向公司说明其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公司须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公司监事的上述信息。如公司监事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将更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监事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签署
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新任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

第六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但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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