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4794 证券简称:咸亨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公告编号:2025-036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它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它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以及再次募集的
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3、主办券商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数据;
4、主办券商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主办券商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5、公司、商业银行、主办券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实行专款专用。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
公告编号:2025-036
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执
行,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必须遵守公司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