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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2 18:12:39 股吧网页版
正济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日期:2020-06-12



证券代码:834804 证券简称:正济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健全关系公司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 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以上(含本数)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行政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工作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二)战略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前至少 30 天,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及有关资料送达各位委员,以便各位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阅;

(三)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将拟定的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研究重大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

(二)战略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前至少 15 天,将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送达各位委员,以便各位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阅;

(三)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技术的先进性、产品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将讨论结果报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研究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的工作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公司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的方案;

(二)战略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前至少 15 天,将公司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及有关资料送达各位委员,以便各位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阅;

(三)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的可行性,包括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应具备的条件、项目的风险、项目的收益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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