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08 16:06:22 股吧网页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1040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08

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辅导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一年四月

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目 录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国泰君安结合杭州淘粉吧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粉吧”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本阶段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于2021年1月8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2021年1月18日进行了辅导备案公示。本辅导期自2021年1月18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沈强、李小华、盛阿乔、孙任重、李晋楠,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沈强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淘粉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

以上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淘粉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持股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其他接受辅导人员/单位的情况如下:

序号 辅导对象 辅导对象职务

1 刘俊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2 万力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3 赵杰阳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 余博文 董事

5 林涛 董事、副总经理、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6 潘迪 董事

7 王会娟 独立董事

8 马龙华 独立董事

9 杨繁华 独立董事

10 毛徐飞 监事会主席

11 刘波 监事

12 黄文凤 监事

13 吴文涛 持股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