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8
公告编号:201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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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810 证券简称:斯得福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城南支行申请人民币 1900 万元贷款额度,期限为一年。
本次申请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以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的
南通房产权证字第 150100742 号、150100743 号、150100744 号、
150100745 号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苏通国用(2003)字第 0106113
号为抵押物,姚蕴秋、施冬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创立斯得福,目
前持有斯得福 89.59%的股权,为斯得福的控股股东。姚蕴秋目前
持有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 64.42%的股份,此外,姚蕴秋还
持有斯得福另一股东南通蕴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股
份,合计共间接持有斯得福 59.94%的股权;此外,自公司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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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姚蕴秋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有限公司阶段长期担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生产、经营
决策起着决定作用,故认定姚蕴秋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施
冬菊系姚蕴秋丈夫,姚蕴秋、施冬菊夫妇为 2017 年公司向工商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城
南支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姚蕴秋回避表决。
该议案仍需提交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南通纺织装饰配
套有限公司
南通市永兴路 52 号 2
幢 有限责任公司 姚蕴秋
姚蕴秋 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丽景
花园 1 幢 304 室 - -
(二)关联关系
1、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斯得福 89.59%的股
权,为斯得福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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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蕴秋女士持有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 64.42%的股
份,此外姚蕴秋还持有斯得福另一股东南通蕴乾投资合伙企业 50%
的股份,合计共间接持有斯得福 59.94%的股权,为斯得福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蕴秋、施冬菊为中国工商银行南
通市城南支行 1900 万元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银行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的额度为准,协议以实
际签订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南通纺织装饰配套有限公司及姚蕴秋夫妇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交易发生的目的是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
战略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
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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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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