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30
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蕴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蕴秋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姚蕴秋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股数50,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杜安辉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杜安辉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施敏璐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施敏璐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刚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蒋刚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华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张华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戴建军女士继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斯得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戴建军女士继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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