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4811 证券简称:维尔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廊坊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需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25 年 9 月 19 日,廊坊
维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
项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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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止。股东应当在申请有
效 期 内 向 公 司 递 交 书 面 申 请 , 并 同 时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 邮 箱 :
wangyaqing@willsoft.com.cn 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 +回购申请材料”)。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承诺期限内将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本人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快递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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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申请有效期: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因本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本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晴
联系电话:0316-2555512
邮箱:wangyaqing@willsoft.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荣盛发展大厦 1 幢 1 单元
1701-1707 室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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