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圣士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圣士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士达”、“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辅导期内指派 6 名人员,分别为毛雨、徐鸿宇、王东清、赵辉、崔志祥、张伯伦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毛雨任辅导项目组长。
辅导项目组成员均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人员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与圣士达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
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机构协同律师、会计师加以论证并提出建议,促进予以解决;
3、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就关联交易、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内容整理了辅导资料,为辅导培训做好了准备,并将资料发送辅导对象学习。
5、对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
(三)辅导工作内容
1、对辅导对象进行培训
向圣士达被辅导人员发送相关学习资料,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帮助其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3、通过访谈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通过访谈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直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商业模式、前景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辅导机构督促圣士达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4、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多次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5、协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项目组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督促公司完成了部分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审议工作。
二、上期辅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问题及规范情况
在上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尚未聘请独立董事,尚不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
截至本辅导期末,公司仍在寻找合适独立董事人选。
(二)公司内部缺少审计部门问题及规范情况
在上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尚未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助公司成立独立审计部门。
截至本辅导期末,公司审计部门仍在筹建中。
三、本期辅导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前期辅导,发现公司存在未选聘独立董事、未设立独立审计部门的情形。公司尚未解决上述问题,本辅导期主要督促公司尽快选聘独立董事并设立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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