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第五期)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青松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已派遣正式员工温家明、翁嘉辉、宋立城、马鹏程、于琰、汤慕峰、罗榃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青松科技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该七名辅导人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中信建投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阶段辅导的时间为第四期辅导备案报告签署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辅导期间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通过规范公司内控制度、分享 IPO 审核政策、开展股权核查、银行流水核查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持续全面尽职调查等方式,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2、分享创业板 IPO 审核政策
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与发行人分享创业板 IPO 申报企业的相关统计数据、所在行业审核关注要点等。此外,通过分享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式对发行人进行辅导,使发行人跟踪和了解 IPO 审核情况,以及对企业规范性的要求。
3、开展创业板专题培训
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开展了关于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流程的专项辅导培训。使发行人了解拟上市板块的审核标准、审核周期、板块定位等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进行了业务跟踪,并及时解答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报告期内租赁的场所存在瑕疵
(1)主要问题描述
目前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发行人向夏北经济联合社租赁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山E03街区的21,547.64平方米土地属于国有划拨用地,用途为工业用途。
(2)解决方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取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
局出具的《证明》,“经核查,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的上述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不违反相关土地管理、规划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经了解,未来三年内,上述土地和建筑物暂未有拆迁或征收计划。”因此发行人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场地合法合规,未对发行人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部分建筑物存在违建问题
主要问题:发行人所租赁的宿舍楼、仓库等设施,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被拆除的风险。
解决方案:上述建筑非公司使用的核心生产经营设施,已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并拟申请纳入监管,并由主管部门出具不予拆
迁,允许继续使用的专项证明。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青松科技继续进行辅导工作,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通过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继续督促青松科技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督促企业妥善解决违建问题,获取专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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