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7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4814证券简称:海天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泰州海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9年7月16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1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泰州海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年4月4日,泰州市环境执法局委托泰州市大自然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口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总铜浓度为1.85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19-021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以及参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21号文件之规定,对海天科技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海天科技停止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缴纳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取样检测总铜浓度超标,主要原因为取样检测时公司电镀工艺多日未生产,收集池中铜沉淀导致取样水超标,而非生产流动排水超标,2019.5.10日委托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生产流动排水检测,经检测结果达标。
公司通过此次事件,若电镀工艺多日未生产时,将收集池中的水重新回收处理,以确保环保检测取样为最终实际排放水,同时健全公司全员环保制度,不断加强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设施,杜绝环保事件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19-021
泰州海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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