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友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因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7
因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
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及子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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