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曹新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自 2025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已离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拟聘任曹新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曹新强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
大学 EMBA 在读,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曾任职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苏州达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永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5-01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曹新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曹新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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