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友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因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6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应函扬、杨薇薇、林凡雄、潘林飞、义乌金永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64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邦腾金属有限公司、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35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华龙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台州市金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龙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路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及支付水电燃气费用,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1,43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应友生、林春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诚信状况良好,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全体委员均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持续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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