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授信规模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授信
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6.4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的授信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该拟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办理综合融资授信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对相关业务的进展予以公告:
一、本次事项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将持有的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存单、大额存单、保证金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授信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办理质押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质押标的情况
1、质押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存单、大额存单、保证金
公告编号:2026-001
等资产。
2、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拟合作的金融机构: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及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确定。
4、有效期:办理质押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合同期限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并以合同签署为准。
三、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质押额度项下的实际质押情况应在质押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质押金额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将持有的结构性存款、存单、大额存单、保证金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主要用于支付货款等,符合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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