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34823 证券简称:帝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住所地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1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兵
6.会议列席人员:曹美金、谢国尧、曾明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刘志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上述人员不存在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续聘任刘志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及管理工作,任期三年。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上述人员不存在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续聘任李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梦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李海燕因个人原因卸任财务总监一职,聘任许梦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高管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肖紫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李海燕因个人原因卸任董事会秘书一职,聘任肖紫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高管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帝隆科技公司的营业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如下表:
变更前 变更后
十三条 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十三条 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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