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4824 证券简称:永盛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工业功能区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汇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审定的2018年财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对2019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考虑到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十)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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