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3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飞翔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专
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442A021666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审计报告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飞翔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飞翔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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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飞翔科技公司生产制造业务大
部分时间处于停产状态,经营持续亏损;飞翔科技公司涉及大额诉讼,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飞翔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是,这些措施可能无法解决飞翔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飞翔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飞翔科技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2、飞翔科技公司涉及较多民间借贷担保诉讼事项。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违规担保责任的承担对飞翔科技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基于飞翔科技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我们无法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违规关联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31 日,累计亏损 60,095,847.51 元、营运资金为-89,104,973.89 元。
针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公司已采取措施积极解决:
1、全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营销为龙头开展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各项营销政策,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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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市场营销部和风险管理部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在 2021 年,
采取一切措施,集中精力做好河北省内企业客户群的开发和业务拓展工作。
3、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解决公司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公司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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