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飞翔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十点整。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27 飞翔科技 2020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梁健豪、徐奕超律师。
(七)会议地点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 2020 年经营目标和工作安排。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8)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考虑未来公司业绩增长情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议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七)审议《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签约事宜。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同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邯郸市飞翔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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