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4837 证券简称:联畅物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联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1、2018年1月,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借款100万,期限一年;2018年8月,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南京分行借款15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为卫军配偶卞金芳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018年6月,公司向南京六合九银村镇银行借款94万元,期限一年,公司监事会主席马义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018年10月,公司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借款2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耿卫军妻妹卞金秀的配偶许国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耿卫军、耿国庆(耿卫军之弟)为公司的关联方,涉及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公告编号:2019-006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马义政为公司的关联方,涉及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卞金芳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红星村耿家岗42号
2.自然人
姓名:马义政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泰山路196号
3.自然人
姓名:许国庆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村竹林500号
(二)关联关系
1、耿卫军持有本公司股份9,246,227股,持股比例为71.68%,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卞金芳为耿卫军配偶。
2、卞金秀是卞金芳的妹妹,卞金秀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股,持股比例为0.40%,许国庆为卞金秀配偶。
3、马义政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持股比例0.50%,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卞金芳、马义政和许国庆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推动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6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借款金额100万元,期限2018年1月8日到2019年1月8日,年利率8.00%;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150万元,期限2018年8月27日到2019年8月26日,年利率4.40%,卞金芳分别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南京六合九银村镇银行借款94万元,期限2018年6月5日到2019年6月4日,年利率6.74%,马义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行借款200万元,期限2018年10月19日到2019年10月18日,年利率6.20%,许国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目的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解决公司临时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不需要向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且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联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联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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