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3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34837 证券简称:联畅物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联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仁和支行借款 130 万元,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主席马
义政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合同编号为 32010120190002762,期间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借款利率为 4.35%。
2、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借款 200 万元,合同编号为
JK010819000079,期限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利率 4.78%,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卫军及其配偶卞金芳,公司董事、总经理耿国庆及其配偶潘家宏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耿卫军、
耿国庆为公司的关联方,涉及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9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马义政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泰山路 196 号
2. 自然人
姓名:耿卫军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红星村耿家岗 42 号
3. 自然人
姓名:卞金芳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红星村耿家岗 42 号
4. 自然人
姓名:耿国庆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红星村耿家岗 42 号
5. 自然人
姓名:潘家宏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钱仓村耿家岗 42 号
(二)关联关系
1、马义政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持股比例0.50%,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耿卫军持有本公司股份 9,324,227 股,持股比例为 72.28%,任公司董事
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卞金芳为耿卫军配偶。
3、耿国庆持有本公司股份 0 股,持股比例 0.00%,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家宏为耿国庆配偶。
公告编号:2019-019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马义政、耿卫军、卞金芳、耿国庆、潘家宏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推动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仁和支行借款 130 万元,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主席马
义政以个人房产作为抵押,合同编号为 32010120190002762,期间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借款利率为 4.35%。
2、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借款 2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卫军及其配偶卞金芳,公司董事、总经理耿国庆及其配偶
潘家宏提供个人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 JK010819000079,期限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利率 4.78%。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目的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解决公司临时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不需要向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且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联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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