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江苏明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 年 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1
第一节 目的和对象 ...... 31
第二节 内容和方式 ...... 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 附则......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明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江苏明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有限公司股东以发起人方式设立。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继。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明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常熟市辛庄镇常南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合理、有效地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国家提供税收,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以国际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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