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4845 证券简称:华腾教育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华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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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华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华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收购、出售、报废、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 承包、租入、租出资产;
(三) 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 新建生产线;
(五)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六) 债权、债务重组;
(七) 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 其他投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投资事项中涉
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是指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购买、
出售、置换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出售、报废、置换资产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
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等交易,分别按照以下权限进行审议:
1、公司股东会为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各种投资作出审议决策。
2、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其他交易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未达到 50%的;
②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未达到 50%的。
3、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②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4、除上述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除提供担保或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
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已经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子公司发生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行为视同公司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行为,批准权限以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金额乘以参股比例后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在得到董事会授权后,可以实施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事
项,并于事项完成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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