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4857 证券简称:清水爱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清水爱 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统一负责公司对监管机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
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
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
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
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留置措施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三)董事会就拟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权激励方案、股份回购方案作出相关决议;
(十四)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十五)公司丧失重要生产资质、许可、特许经营权或者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十六)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七)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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