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4861 证券简称:同福集团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福集团”)根据公司当前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和现阶段业务升级转型需要以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资本市场的长期运营规划,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力,更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已于2019年4月1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同日取得了编号为ZZGP201904103的《受理通知书》,因此不能按时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6日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5月31日。并已于2019年3
公告编号:2019-012
月27日在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鉴于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报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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