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4872 证券简称:五米常香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抵押、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质押概述
1、202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黑龙江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同日,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出质物为水稻,为相关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市支行
签订《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同日,公司与其签订《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分别为黑(2019)五常市不动产权第 0002252 号、0002253 号、0002254 号、0002255号、0002258号、0002259号,土地使用权综地代码230184319016JB00002)
3、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黑龙江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意
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日,公司与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产(权证编号:黑(2018)五常市不动产权第 0005668 号、第 0005666 号)。
二、抵押、质押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资产抵押、质押是为了补充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计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产抵押、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借款是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上述资产抵押、质押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二)《借款合同》。
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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