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4872 证券简称:五米常香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抵押、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质押概述
1、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产(权证编 号:黑(2019)五常市不动产权第 0002257 号);黑(2018) 五常市不动产权第 0005667 号。
2、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市支行签
订《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100 万元。同日,公司与其签订《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分别为(黑(2021)五常市不动产权第 0013959 号)土地使用权综地代码230184319016JB00002)
3、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黑龙江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黑龙江巴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同日,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出质物为水稻,为相关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抵押、质押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资产抵押、质押是为了补充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产抵押、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借款是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上述资产抵押、质押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二)《借款合同》。
黑龙江省五米常香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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