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4
证券代码:8348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情况,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做好公司管理,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公司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xy.chen@xtong-solar.com,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xy.chen@xtong-solar.com。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名称/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经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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