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834874 证券简称:谐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
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议案》,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
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2605 号),同意公司
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具体情况
截至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7 日),
公司共有在册股东 52 名,合计持股 50,000,000 股。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12 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82,59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99.3652%)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均以 49,682,592 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共 40 名,持有股份共计 317,4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348%。因此本次申
请终止挂牌事项存在 40 名异议股东,其中 40 名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公司 2023 年 7 月 24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xy.chen@xtong-solar.com,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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