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4878 证券简称:ST 华尊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华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浙 01 民终 5914 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正式结案。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华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家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振兴
公告编号:2025-01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5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软件采购合同》,2022 年 11 月 25 日
原告全部履行《软件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并向被告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2023 年 10 月 27 日原告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被告一直未能按《软件采购合同》
约定支付原告合同价款,虽经原告多次催款要求被告履约,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44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因逾期向原告支付服务费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损失 1101196.8 元(其中以 3300000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12 月 25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日万分之六为标准计算;
以 968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25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日
万分之六为标准计算;余下违约金及利息损失计算至实际清偿为止);3.请求判令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调解情况
近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华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利息损失等共计
455 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浙 01 民终 5914 号民事调解书,双
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本案就此结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6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已积极调解结案。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5)浙 01 民终 5914 号民事调解书
深圳市华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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